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 落實有保有控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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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發布了《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強調,要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產能嚴重…
國務院日前發布了《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強調,要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過剩產能、轉型轉產、產品結構調整、技術改造和向境外轉移產能、開拓市場的信貸支持。
“對整合過剩產能的企業,積極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并購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可延長至7年。”
《指導意見》同時指出,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有針對性的信貸指導政策,加強和改進信貸管理。對未取得合法手續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放貸、發債、上市融資。依法保護金融債權。
此外,《指導意見》還指出,要大力發展各類機構投資,鼓勵創新基金品種,開拓企業兼并重組融資渠道。加大企業“走出去”的貸款支持力度、適當簡化審批程序,完善海外投資保險產品,研究完善“走出去”投融資服務體系,支持產能向境外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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