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加強煤炭行業監管 促使煤炭業兼并重組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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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昨日從內蒙古煤炭工業局獲悉,該局于29日正式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盟市切實抓好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保護環境,…
本報記者昨日從內蒙古煤炭工業局獲悉,該局于29日正式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盟市切實抓好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保護環境,保障民生。
業內人士分析,這次內蒙古煤炭行業加強監管體現出整頓開發秩序的形勢緊迫,也體現出主管部門決心堅定。由于近期內蒙古已開始大規模推進煤礦兼并重組工作,此舉可能促使兼并重組工作提速。
主管部門提多項要求
記者了解到,《通知》主要提出了四大要求。
這些要求包括強化煤礦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管理,未經核準、未取得采礦權、未經生態治理主管部門同意的煤礦項目,一律不予審查初步設計;生產企業必須證照齊全、合法生產,堅決制止在建期間組織生產,堅決制止未經竣工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煤礦企業須堅決制止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特別是礦長帶班下井不到位,存有安全隱患未排除仍繼續生產,以及安全質量標準化限時未達標,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未限時完成建設完善任務而盲目生產的行為;對于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和安全生產中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建、停產,限期整改,措施未落實,整改不到位,不得復建、復產,對拒不執行的從嚴從重查處,該移送司法機關的,建議移送司法機關。
煤炭行業保持較快增長
據內蒙古發改委人士告訴記者,內蒙古目前已查明煤炭儲量7400萬噸,位居全國前列。2010年煤炭產量達到7.86億噸,占全國煤炭產量24.3%,外運4.7億噸,占全國外運量的1/3左右。
按照內蒙古制訂的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將重點鼓勵和支持地方煤炭生產企業以股份制為主要方式,通過并購、轉讓、聯合、控股等形式開展兼并重組。凡是重組后新形成的企業,必須實現資源、資本、生產、安全、經營、組織等方面的高度統一。內蒙古計劃通過以上措施,到2013年底將地方煤炭生產企業的數量控制在80到100戶。到“十二五”末計劃使120萬噸以上的井工礦、300萬噸及以上的露天礦產能占到總產能的70%。
而今年以來,內蒙古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繼續保持較快增長態勢。1-4月份,全區煤炭工業增加值增速達到23.9%,比全區規模以上工業增速快5.8個百分點。1-4月份,全區生產原煤28680萬噸,同比增加6986萬噸,增長32.2%,其中,4月份生產7875萬噸,同比增加2512萬噸,增長46.85%。
從內蒙古煤炭銷售看,前四月全區銷售煤炭2.84億噸,同比增加0.68億噸,增長32%。其中,區內銷售1.13億噸,占總銷量的40%;銷往區外1.71億噸,占總銷量的60%,鐵路外運出區1.45億噸,同比增加0.25億噸,增長23%;公路外運出區0.26億噸,同比增加0.15億噸,增長50%。
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