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暫行條例增加從價定率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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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對原油和天然氣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
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對原油和天然氣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
實施從價計征將大幅提高相關行業的資源稅成本,從而降低企業的經營利潤。對于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計征辦法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市場已早有預期。不過,此前市場關注的煤炭和稀土行業,本次均未推出從價計征辦法。
從量計征是指以征稅對象的銷售數量,按照固定稅額標準來計征;從價計征即按照征稅對象的銷售金額來計征。隨著資源價格的持續飆升,按從量方法計征的資源稅占資源價格的比例已變得非常低。
資源稅改革歷程
1984年只對原油、天然氣、煤炭、鐵礦石征收,其他礦產品暫緩征收資源稅。
1986年財政部發布《關于對煤炭實行從量定額征收資源稅的通知》。
1994年擴大了礦產資源的征稅范圍,但對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征收范圍仍然有限,有百種以上的非金屬礦原礦未納入征稅范圍。
2010年6月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2010年12月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推廣到西部地區的12個省、區、市。
以下是會議公告全文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部署建立完整、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
會議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重點分析了“十二五”時期面臨的嚴峻形勢和挑戰。當前我國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進程中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安全事故總量依然較大,職業病發病率居高不下,部分高危行業產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監管監察及應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既要解決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結構性和區域性問題,又要應對新情況、新挑戰,任務十分艱巨和繁重。
會議強調,編制和實施《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必須牢固樹立科學、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把安全生產作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力爭到2015年,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全面改善,全國安全生產保持持續穩定好轉態勢,為實現根本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會議明確了“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的六項主要任務:(一)完善企業安全保障體系。將煤礦和非煤礦山、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職業健康等作為安全生產的重點行業領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嚴格安全生產標準,提高企業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二)完善政府安全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加強監管監察隊伍和信息化等能力建設,創新監管監察方式,加強社會輿論監督。(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培養專業人才,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加快修訂安全生產法,完善技術標準,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五)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應急預警和聯合處置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應急實訓演練,提高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六)完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強化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識,構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考核評估,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落實重點工程項目,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會議強調,國慶長假將至,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尤其要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保障出行和旅游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祥和、平安的節日。
會議對建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作出了部署,指出,我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很不完善,不僅影響廢物利用,而且極易造成環境污染,建立完整、先進的回收、運輸、處理、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已刻不容緩。
一要完善回收處理網絡。建設、改造標準化居民廢舊商品回收網點,暢通生產企業回收大宗廢舊商品和邊角余料渠道,尤其要加強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輪胎、廢棄節能燈等重點廢舊商品的回收工作。
二要強化科技支撐。加強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技術攻關,提高裝備水平。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借鑒管理經驗,引進先進技術。
三要培育大型廢舊商品回收企業,促進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集約化、規模化發展。
四要加強對回收企業站點、回收加工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廢舊商品回收各環節的污染防治,杜絕二次污染。
五要明確政府部門和生產、流通企業及使用者責任,修訂完善相關制度標準,加快將廢舊商品回收處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六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倡導環保健康、循環利用的生產生活方式。會議決定成立由商務部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部際協調機制,指導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
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作出相應修改。
相關專業名詞解讀:
從量計征
從量稅是指以征稅對象的重量、件數、容量、面積等為計稅依據,按照固定稅額標準計征的稅收,又稱從量計征。
如我國現行稅制中的資源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船舶噸稅等稅種,都屬于從量稅。消費稅中的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應稅消費品以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也屬于從量稅。
香煙白酒這兩類是從價與從量并征。
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即以課稅對象的自然數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為計稅依據,按這種方法計征的稅種稱從價稅。如中國產品稅的計稅依據為產品銷售收入,即產品的銷售數量與單位銷售價格的乘積。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實施從價計征將大幅提高相關行業的資源稅成本,從而降低企業的經營利潤。對于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計征辦法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市場已早有預期。不過,此前市場關注的煤炭和稀土行業,本次均未推出從價計征辦法。
從量計征是指以征稅對象的銷售數量,按照固定稅額標準來計征;從價計征即按照征稅對象的銷售金額來計征。隨著資源價格的持續飆升,按從量方法計征的資源稅占資源價格的比例已變得非常低。
資源稅改革歷程
1984年只對原油、天然氣、煤炭、鐵礦石征收,其他礦產品暫緩征收資源稅。
1986年財政部發布《關于對煤炭實行從量定額征收資源稅的通知》。
1994年擴大了礦產資源的征稅范圍,但對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征收范圍仍然有限,有百種以上的非金屬礦原礦未納入征稅范圍。
2010年6月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2010年12月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推廣到西部地區的12個省、區、市。
以下是會議公告全文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部署建立完整、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
會議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重點分析了“十二五”時期面臨的嚴峻形勢和挑戰。當前我國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進程中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安全事故總量依然較大,職業病發病率居高不下,部分高危行業產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監管監察及應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既要解決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結構性和區域性問題,又要應對新情況、新挑戰,任務十分艱巨和繁重。
會議強調,編制和實施《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必須牢固樹立科學、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把安全生產作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力爭到2015年,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全面改善,全國安全生產保持持續穩定好轉態勢,為實現根本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會議明確了“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的六項主要任務:(一)完善企業安全保障體系。將煤礦和非煤礦山、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職業健康等作為安全生產的重點行業領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嚴格安全生產標準,提高企業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二)完善政府安全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加強監管監察隊伍和信息化等能力建設,創新監管監察方式,加強社會輿論監督。(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培養專業人才,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加快修訂安全生產法,完善技術標準,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五)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應急預警和聯合處置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應急實訓演練,提高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六)完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強化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識,構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考核評估,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落實重點工程項目,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會議強調,國慶長假將至,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尤其要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保障出行和旅游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祥和、平安的節日。
會議對建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作出了部署,指出,我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很不完善,不僅影響廢物利用,而且極易造成環境污染,建立完整、先進的回收、運輸、處理、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已刻不容緩。
一要完善回收處理網絡。建設、改造標準化居民廢舊商品回收網點,暢通生產企業回收大宗廢舊商品和邊角余料渠道,尤其要加強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輪胎、廢棄節能燈等重點廢舊商品的回收工作。
二要強化科技支撐。加強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技術攻關,提高裝備水平。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借鑒管理經驗,引進先進技術。
三要培育大型廢舊商品回收企業,促進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集約化、規模化發展。
四要加強對回收企業站點、回收加工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廢舊商品回收各環節的污染防治,杜絕二次污染。
五要明確政府部門和生產、流通企業及使用者責任,修訂完善相關制度標準,加快將廢舊商品回收處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六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倡導環保健康、循環利用的生產生活方式。會議決定成立由商務部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部際協調機制,指導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
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作出相應修改。
相關專業名詞解讀:
從量計征
從量稅是指以征稅對象的重量、件數、容量、面積等為計稅依據,按照固定稅額標準計征的稅收,又稱從量計征。
如我國現行稅制中的資源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船舶噸稅等稅種,都屬于從量稅。消費稅中的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應稅消費品以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也屬于從量稅。
香煙白酒這兩類是從價與從量并征。
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即以課稅對象的自然數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為計稅依據,按這種方法計征的稅種稱從價稅。如中國產品稅的計稅依據為產品銷售收入,即產品的銷售數量與單位銷售價格的乘積。
來源: 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