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令發出之后的一個多月里,煤炭的市場價格并未止住上漲的步伐,據媒體披露電煤價格該月上漲22%,與限價實施前一月煤炭價格25%左右的漲幅相當。針對這一情況,近日發改委再次發布限價措施強調了價格上限。
我們認為,限價帶來很大的交易成本:首先,我國煤炭行業集中程度較低,最大的煤炭生產企業神華集團的產量也僅僅為全行業的6.6%,存在大量的中小煤礦生產企業。限價政策實際的執行力不可能滲透到行業中所有的企業,最終形成的情況就是大中型企業對小企業、合法規范企業對非法違規企業形成補貼,抑制高效企業生產、刺激低效企業擴張。
要素低價導致稀缺資源的錯配。這種錯配體現在兩個方面,在供給方面低價無法刺激煤炭企業擴大生產,產能無法擴張稀缺的局面根本上無法改變;在需求方面,明顯低于競爭價格的煤炭對任何企業都具有吸引力,價高者得的市場交易規則在此失效,無法將資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
限價難以保護本已稀缺的資源。低價對于浪費現象難以抑制,僅憑道德約束無法解決現實中的難題。我國對于資源、能源的出口規定甚多,目的就是為了防止資源出口國外導致國家利益的流失。而限制低價的資源通過我國制造業,甚至服務業的正當光明的出口到世界各地,我國人民繳稅形成的財政收入因此而變相地補貼到了世界各國。
限制價格政策的執行成本并不限于限價商品本身。要在一個市場經濟的體系中控制一種商品的價格,就需要對這一產業鏈中上下游所有產品的價格作出相應的限制,使得價格管制“蔓延”開來,越管越多。
限價能否減輕通貨膨脹壓力呢?這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任何經濟中出現價格全面上漲的現象都離不開貨幣供應量超過經濟發展需要的增長,所謂成本推動型通脹并不能解釋通脹真正原因,沒有貨幣量的超額增長不可能帶來價格水平的整體上揚。在此次全球通脹過程中,資源、能源嚴重依賴進口的日本、韓國的物價上漲并沒有中國嚴重,而石油輸出國的俄羅斯卻遭遇著兩位數的通脹。貨幣總量控制不力才是物價全面上漲的真正原因,扭曲的價格只能使資源配置紊亂,多余的貨幣仍然會沖擊經濟中其他未受限制的部門,但其他部門的價格調整到位之后,限價部門遇到的沖擊將會更大,行政手段在此時效力將漸行漸微。
面臨著通脹、衰退雙重壓力的政府往往會求助于價格管制手段,即使在市場經濟發達的美國也曾出現過如此的情況。1971年為了應對滯脹危機,時任美國總統的尼克松實施了所謂的“新經濟政策”,政策的核心內容就是實行工資物價管制和停止用黃金兌付美元,第一次的工資物價管制僅僅執行了兩個月就以煤礦工人增加工資15%宣告破產,而1972年物價在管制的條件下仍然上漲3.2%。1973年6月尼克松不顧一切地再次實施價格凍結,但最終創下了物價上漲12%的歷史最高紀錄。
理論和歷史都已證明,管制價格只能帶來經濟的扭曲,而無補于通貨膨脹。改變資源價格扭曲的現狀,對于合理配置本已稀缺的資源意義重大,長期來看高效、合理的市場經濟體系對于經濟運行中的風險具有更強的抵抗能力。限價手段不可能持續,煤炭等資源價格最終仍然還是會被市場力量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