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將偏向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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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經由財政部和工信部修訂后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于日前發布,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技術進步、結…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經由財政部和工信部修訂后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于日前發布,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技術進步、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擴大就業,以及改善服務環境等方面。
辦法還稱,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宏觀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與2008年公布的上一個版本相比,本次辦法支持對象更側重提及小微企業,而支持內容也更加細化。前一個版本只提及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綜合利用、專業化發展等。
新辦法還強調,重點支持高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以及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等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加強和改善中小企業創業、創新、質量、管理咨詢、信息服務、人才培養、市場開拓等服務等。按照辦法,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方式進行支持,每個企業或單位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無償資助的額度,每個項目一般不超過200萬元。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按照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每個項目一般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對改善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環境項目的支持額度最多不超過400萬元。
對比新舊版本不難看出,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和單個項目最高額度上限表述差別最大。在之前的版本中,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可以采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注入這三種方式。新辦法里并無資本金注入一項。
財稅專家李文海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一個版本中的中小企業其實也都是規模比較大的企業,所以單個項目支持力度大,而新辦法已經明確要擴大政策受惠面,并且側重支持小微企業,因此額度上限有所調降。“國家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不能看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主要是考量資金總量以及支持面積。”李文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