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金融試點政策浮現 細則尚無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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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7月初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自貿區”)金融創新政策,悄然浮出水面。一位了解自貿區金融政策試點的知情人士透露,自貿…
隨著7月初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自貿區”)金融創新政策,悄然浮出水面。
一位了解自貿區金融政策試點的知情人士透露,自貿區將著手推動離岸金融業務與拓寬外商金融投資范圍,包括擬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允許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參照《非金融機構支付管理辦法》,向人民銀行申請并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允許設立外商投資資信調查公司;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在自貿區設立單機、單船子公司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等。人民幣國際化方面,自貿區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行先行先試。
目前,上海綜合保稅區聯合當地商委等部門,著手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實施細則。
“這些框架性金融創新政策要進入實施環節,還需要一段時間。”其中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在國務院通過自貿區方案前,上海金融辦專門組建了一個8人小組,前往上海綜合保稅區密集調研金融創新試點。“這次調研結果,將成為自貿區金融創新政策實施細則制定的一項依據。”他表示。
金融辦“8人組”密集調研
“在上海金融辦,他們被稱為"8人組"。”一位接近上海金融辦的人士透露。這個小組由上海金融辦從各區金融辦機構抽調8位金融領域人才組成,其使命是在上海綜合保稅區,密集調研轉口貿易、離岸貿易、離岸金融、航運金融、利率市場化、人民幣國際化、放開金融機構業務審批范圍等金融創新試點。
尤其是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前景與操作規范,是他們一項重點調研工作。
通常,一座城市要成為離岸金融市場,需要進一步放寬金融業務審批管制與外匯管制,使跨境資本自由進出,并提供寬松的稅收優惠政策等。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8人組在離岸金融業務的主要調研工作,一是結合自貿區創建轉口貿易與離岸貿易的金融服務需求,研究中資銀行試點離岸金融業務的操作規范。這包括,銀行如何建立一套離岸金融業務合規操作準則,滿足國際市場反洗錢,國與國之間雙重稅收寬免協議、與銀行客戶稅務信息交換等相關規定;二是通過走訪跨國企業,了解自貿區境外銀行開展離岸金融業務的可行性。
由于離岸金融業務涉及自貿區外資銀行一次性獲取人民幣業務資格,金融監管部門對此相當謹慎。記者了解到,相關監管部門更傾向由指定的中資銀行先行試點。
同時,8人組還對航運金融業務發展進行了大量調研,包括如何給單機、單船SPV(特殊目的公司)項目子公司提供多元化融資支持等。以往,SPV項目公司向外管局申請一筆美元額度購買境外船舶飛機時,外管局時常要求SPV項目公司提供資產擔保,無形間增加了其資金壓力。
自貿區金融創新試點政策也有意放寬融資租賃公司資本要求與業務范圍,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的單機、單船子公司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
“不過,在國務院批復自貿區前,這8人已返回各自工作崗位,并沒有參與上述政策的討論。”上述知情人士強調,但他們在航運金融領域的調研結果,將成為自貿區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的一項參考依據。
實施細則尚無時間表
除了以上政策外,自貿區金融創新政策還包括,“在條件具備時,適時在試驗區內試點設立有限牌照銀行”。
在一家臺資銀行人士看來,有限牌照銀行,可能是持有特定人民幣業務牌照的銀行機構。他希望,按照相關自貿區政策,如果他所在銀行與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或許能直接拿到人民幣業務牌照。目前,從設立中國境內分行到領取人民幣牌照,至少需要3年以上。
然而,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自貿區合資銀行能否領取特定的人民幣業務牌照,仍需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議。
在2013陸家嘴金融論壇上,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將優化分類監管機制,積極健全牌照分類管理制度,對不同類型銀行機構在經營地域和業務范圍上實行差異化管理,降低同質化競爭帶來的風險。
部分金融市場人士將有限牌照管理制度解讀為,借鑒歐美國家銀行準入規定,根據銀行不同運營風險采用不同銀行業務牌照,包括吸儲類機構(全牌照銀行)、非吸儲類機構(有限牌照銀行)、自有資金放貸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等。不同種類持牌機構涉及的人民幣、外幣業務范圍不同,相應監管要求需區別對待。
至于自貿區金融創新政策實施細則何時出臺,上述知情人士坦言沒有時間表。相關部門仍有不同意見,主要涉及離岸金融業務監管、航運金融業務相關稅收減免等方面。
在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試先行方面,上海已有所行動。去年底,央行推出一項跨國公司總部人民幣資金跨境放款試點政策(下稱“人民幣跨境放款試點”),向部分符合試點條件、總部設在北京或上海的跨國公司,給予一筆人民幣跨境放款額度;在額度允許范圍內,跨國企業中國總部可以與境外母公司(或關聯公司)直接簽定放款協議并約定放款利率,完成企業自有人民幣資金跨境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