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上半年全國房地產供地量創歷史新高
來源: 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上半年全國房地產供地量創歷史新高國土資源部最新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房地產用地供應8.24萬公頃,創歷史新高,大幅高于近五年同期水平。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28日公布土地管理形勢分析顯示,上…
上半年全國房地產供地量創歷史新高
國土資源部最新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房地產用地供應8.24萬公頃,創歷史新高,大幅高于近五年同期水平。
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28日公布土地管理形勢分析顯示,上半年全國房地產用地供應8.24萬公頃,同比增加38.8%,與2011年同期相比,增加17.3%,達到近年來新高。從監測數據看,今年上半年房地產用地供應已創歷年最高,其次為2011年、2010年。分類型看,上半年商服用地2.7萬公頃,同比增加42.8%,住房用地供應5.53萬公頃,同比增加36.9%,而2012上半年兩者增幅分別為4.4%和-21.7%。
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孫英輝說,今年以來各地加快住房用地供給,上半年房地產用地公告推出(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公告面積)8.65萬公頃,同比增加24.8%,累計流標流拍面積3034公頃,同比減少64.3%。其中,住房用地推出5.53萬公頃,同比增加21.7%。31個省份中僅4個住宅推地量低于去年同期,其余27個推地量均高于去年同期,增幅較大的包括北京市(267%)、浙江省(121%)、江西省(99%)。
數據顯示,1-5月,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4.5萬億元,同比增長32.0%,企業購地積極性上升,并向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城市回歸,重點城市房地產用地供應增長超過三成,一線城市住房用地供應增幅大幅高于全國水平,三線城市商服用地供應增幅大幅高于全國水平。一線城市加大優質地塊推出力度,溢價率較高地塊持續出現,也帶動市場景氣不斷提升。
據介紹,隨著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和棚戶區改造力度加大,3月以來保障房用地占比逐月上升,公共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增速最為明顯,上半年供應1130公頃,同比增加79.9%。
全國地產景氣指數進入紅燈區
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28日發布中國土地市場指數(CLI)顯示,經過一季度短暫調整后,地產市場重新進入景氣運行區間,全國地產景氣指數進入紅燈過熱狀態。
CLI中地指數運行態勢表明,2013年上半年,我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經濟增速放緩但主要增長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土地市場呈現供應增速放緩和結構調整加速的態勢。二季度CLI中地指數仍處于綠色正常區間。主要分指數中,市場規模、利用集約、地產景氣均快速上升。其中地產景氣指數二季度回升至600點,環比增長29.5%,地產在拉動經濟增長中的地位并未明顯改變。
二季度CLI綜合指數仍保持綠燈狀態,市場規模分指數預警顯示為黃燈,地產景氣分指數則顯示紅燈即進入過熱發展區間。從分指數運行情況看,二季度CLI各分指數總體上顯著上揚,市場規模分指數環比上升26%,同比上升20%,顯示長期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依然強勁;地產景氣分指數環比上升29.7%,同比上升11.4%,顯示出在房地產調控政策持續作用下,以行政手段為主的調控政策效應不斷消減,市場反彈壓力逐步積聚。
述評:把城市閑地、空房“擠”出來
今年上半年全國房地產用地供應8.24萬公頃,再創歷史新高。全國土地出讓合同價款1.7萬億元,增幅達77.3%,其中房地產用地出讓價款同比增幅超過90%。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孫英輝強調,目前地產對流動性的依賴進一步降低,加上土地供給剛性制約,單純依靠擴大土地供應抑制地價房價已不可能。
土地供應是住房供給的基礎。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近十年來,全國住宅用地供應年均增長率為城鎮人口增長率的3倍。住宅用地供應速度遠遠超過城鎮人口增長速度。2004-2011年,全國住房用地累計供應56.24萬公頃,年均住房用地供應7.03萬公頃,除2008年供應量同比下降4.2%外,其余年份基本保持增長態勢,2007、2009和2010年增長尤為迅速。過去8年間供應的住房用地,按平均容積率1.5計算,可建住房面積約84.36億平方米;按人均30平方米計算,可滿足2.82億人口住房需要。地產類10大上市公司年報顯示,截至2011年底土地儲備建筑面積3.58億平方米,多數公司足夠未來5年甚至7至8年以上開發。
土地供應出去了,是否轉化為實際住房供應?房子供應出去了,是滿足剛性需求還是投資甚至投機需求?實際情況不盡如人意。相關數據表明,我國存量住房、存量住宅用地數量龐大。中國社科院房地產藍皮書稱,從2008年開始我國城鎮新增住房套數已超過新增家庭數,加上存量房,整體戶均住房已達到或超過一套。土地要及時動工建設,住宅要落實為住房民生,否則都屬“無效供應”。為此必須加強從土地到住房供給全過程監管,賞罰分明,否則“供地增長數倍于城鎮人口增長、房價增長數倍于國民收入增長”局面不可能扭轉。
鐵律之下,必有余房。把閑置房、閑置地“擠出來”,土地供應上要堅持由單一擴大總量供應轉向盤活存量,提高用地節約集約化程度,強化土地供后監管,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住房供應上要借鑒國際經驗動真格。荷蘭規定,一套住房空置一年以上,必須在政府協調下無償提供這些住房;瑞典甚至直接將無人居住的住房推倒;在法國一些城市,房屋閑置第一年,業主必須繳納房款10%罰金,第二年12.5%,第三年15%,以此類推。在美國亞特蘭大一些地區,有的業主甚至出錢讓人租住房屋,以避免因房屋閑置面臨的處罰。
盤活存量房地產,能避免國土資源浪費,又能打擊房屋囤積,抑制投機炒作。從我國情況看,“銀根”“地根”必須協調配合,盤活存量流動性與盤活存量土地要形成合力。作為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土地政策要堅持“從嚴控總量、集中挖存量”,以存量土地支持新一輪城鎮化發展,不允許城市圈地運動卷“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