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鋼鐵產能過剩要先過“地方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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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產能過剩令不少企業掙扎在虧損邊緣。國家已經開始采取措施化解產能過剩帶來的嚴重影響,但化解近3億噸的鋼鐵過剩產能,治理大量未批先建的項目,遏制產能過剩,解決產能過剩企業大量貸款…
鋼鐵產能過剩令不少企業掙扎在虧損邊緣。國家已經開始采取措施化解產能過剩帶來的嚴重影響,但化解近3億噸的鋼鐵過剩產能,治理大量未批先建的項目,遏制產能過剩,解決產能過剩企業大量貸款投資的償還問題,安置地方企業在限制產能后出現的大量的富余人員……這些都是事關地方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的問題。在GDP增長、就業、稅收等壓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很有可能和國家調控政策“唱反調”。
因此,筆者認為,鋼鐵行業治理產能過剩首先要打通地方政府這一關隘。
我國鋼鐵產業的供大于求,多年以前就已經開始出現,當時,我國經濟發展迅猛,對鋼鐵產品需求旺盛,給鋼鐵產業帶來了巨大的利潤,利益的驅動很快使得我國各地區之間、省市之間、企業之間開始以各種方式進行鋼鐵產能規模的擴張。許多地方是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上。比如一些地方地處山區,鋼鐵生產流程中的大部分原燃材料、資源要從外邊運進,而加工后的部分產品又要運到區域外進行銷售。這種“兩頭在外”企業的生產運輸成本要遠遠高于同類型企業,這樣的企業在市場好時可能還能維持,一旦市場發生變化,虧損是不可避免的。但這些企業往往都是地方經濟的支柱,對這些不賺錢的企業進行淘汰或者讓其與其他大型集團企業重組,有可能會讓地方政府損失一些利益,一些地方政府對此并不熱衷。還有一部分地方政府認為,行業產能供大于求那是全國的事,只要自己的局部能運行就行,環境污染與經濟發展相比,經濟發展是最現實的。當前國家限制和淘汰落后產能名單中的企業大多是小企業,且大多屬于地方企業,地方政府缺乏對這些企業進行淘汰的積極性,甚至會對淘汰形成阻力,造成越限制越發展的不合理現象。
筆者認為,化解產能過剩,除了要盡快改變依靠行政審批的管理方式,積極推動完善市場機制和減少政府干預,嚴格市場準入,推動產業政策、財政政策、土地政策、環保政策聯動外,更應該通過有關法律、法規,將其具體目標、指標與各級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掛鉤。只有這樣,治理產能過剩才有可能取得實際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