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重點推動山東、河北等地區鋼鐵產業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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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發布了《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要重點推動山東、河北、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地區鋼鐵產業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地…
國務院日前發布了《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要重點推動山東、河北、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地區鋼鐵產業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整合分散鋼鐵產能,推動城市鋼廠搬遷,優化產業布局,壓縮鋼鐵產能總量8000萬噸以上。
《指導意見》同時指出,要逐步提高熱軋帶肋鋼筋、電工用鋼、船舶用鋼等鋼材產品標準,修訂完善鋼材使用設計規范,在建筑結構縱向受力鋼筋中全面推廣應用400兆帕及以上強度高強鋼筋,替代335兆帕熱軋帶肋鋼筋等低品質鋼材。
此外,要加快推動高強鋼筋產品的分類認證和標識管理。落實公平稅賦政策,取消加工貿易項下進口鋼材保稅政策。
《指導意見》強調,要引導產能有序退出。完善激勵和約束政策,研究建立過剩產能退出的法律制度,引導企業主動退出過剩行業。分行業制修訂并嚴格執行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對超過能耗限額標準和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實施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水價等差別價格政策。
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實施減量置換。項目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須制定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方案并向社會公示,行業主管部門對產能置換方案予以確認并公告,同時將置換產能列入淘汰名單,監督落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市場化運作的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形成淘汰落后與發展先進的良性互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