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四類煤企可參與煤源購銷合同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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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冬季用煤高峰的到來,我省拉開2014年度煤炭產銷銜接序幕,10月24日,省煤炭工業廳發出做好2014年全省煤源購銷合同簽訂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規定參與2014年煤源購銷合同簽訂的合法煤…
隨著冬季用煤高峰的到來,我省拉開2014年度煤炭產銷銜接序幕,10月24日,省煤炭工業廳發出做好2014年全省煤源購銷合同簽訂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規定參與2014年煤源購銷合同簽訂的合法煤炭生產企業為:經省批準的合法煤炭生產企業、經省批準建設的基建、技改礦井以及合法的煤炭洗儲企業。
為禁止非法違法煤炭流入銷售渠道,在省煤炭工業廳下發的通知中要求,我省各市、縣煤炭主管部門須對參與簽訂煤源購銷合同的煤炭生產企業的合法性、生產能力(工程煤產量)和2014年度的生產情況,在煤源購銷合同簽訂中嚴格把關,并分別確定各企業的省內銷量(含自用煤),公路外運出省和鐵路煤炭銷售量。
據了解,在煤炭產銷合同簽訂過程中,屬重組整合主體煤炭企業與煤炭經銷企業(用戶)煤源購銷合同的簽訂,將由各兼并重組整合主體企業自行安排,其中,既可由兼并重組整合主體企業統一對外簽訂,也可由兼并重組整合的煤炭生產企業與煤炭經銷企業(用戶)簽訂。同時,各煤炭生產企業在與煤炭經銷企業(用戶)簽訂煤源購銷合同時,須填寫《煤炭生產企業煤源合同統計表》,其中,中煤能源集團、晉能公司、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兼并整合重組的煤炭生產企業在上報兼并重組整合主體公司的同時,也應一并上報煤礦所在地市、縣煤炭主管部門。
煤炭產銷合同簽訂之后,我省各市、縣煤炭主管部門將負責屬地監管的煤炭生產企業與煤炭經營企業(用戶)簽訂的煤源購銷合同的審核匯總上報;各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負責對各自兼并重組整合的煤炭生產企業與煤炭經營企業(用戶)所簽訂的煤源購銷合同的審核匯總上報。省煤炭工業廳將以各地煤源購銷合同審核上報情況,來作為2014年度全省煤炭產運需銜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