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不需國資控制的國企或可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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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昨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說,不需要國有資本控制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采取國有參股形式或可以全部退出。同時,國資委將通過多種方式推進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
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昨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說,不需要國有資本控制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采取國有參股形式或可以全部退出。同時,國資委將通過多種方式推進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實現股權多元化。
黃淑和說,國資委將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作為改革的“重頭戲”來抓。改革思路包括:對涉及國家安全的少數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以采用國有獨資形式;涉及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可保持國有絕對控股;涉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等行業的重要國有企業,可保持國有相對控股等。
值得一提的是,國資委提出,不需要國有資本控制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采取國有參股形式或者可以全部退出。
黃淑和說,大部分國有企業通過股權多元化的改革,將逐步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將普遍降低國有股權的比例。同時,國資委也在研究制定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實行企業員工持股的具體實施辦法。
關于國企監管,黃淑和表示,:一是在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的基礎上,區分企業不同的業務性質,進一步完善分類考核政策;擬對央企業務,按政策性業務與經營性業務,實施分類考核。二是針對不同類型企業以及企業不同發展階段,設定不同的發展目標。三是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遠近結合,分步推進、分類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