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釩鈦對拉卡拉礦業貸款換股權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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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鋼集團釩鈦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13年6月15日和2013年9月24日發布了《關于卡拉拉礦業公司股權結構可能發生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13-28)和《關于全資子公司鞍…
攀鋼集團釩鈦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13年6月15日和2013年9月24日發布了《關于卡拉拉礦業公司股權結構可能發生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13-28)和《關于全資子公司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為卡拉拉礦業有限公司提供股東貸款并轉換為股權的對外投資公告》(公告編號:2013-54),公告了公司全資子公司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鞍澳公司”)為卡拉拉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拉拉”)提供的6000萬澳元股東貸款轉換為卡拉拉股權事宜(以下簡稱“股東貸款轉股權”)。目前,上述股東貸款轉股權事項已經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批復和有關銀行的同意。
近日,公司收到中國商務部《商務部關于同意攀鋼集團釩鈦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名稱并向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增資的批復》(商合批[2013]1457號)。現將批復文件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鞍鋼集團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和“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的投資主體名稱變更為攀鋼集團釩鈦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攀鋼集團釩鈦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現匯向“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增資6000萬澳元(約合5644萬美元)。增資后,該境外企業投資總額由73558.26萬美元增至79202.26萬美元.
三、此次增資主要用于收購澳大利亞卡拉拉礦業有限公司2.16%的股權,收購后,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共持有該企業52.16%的股權。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再投資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備案手續。
本公司將與金達必金屬有限公司就股東貸款轉股權的具體事宜進行磋商。本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待轉股實施完成后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攀鋼集團釩鈦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