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六大配套措施全力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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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廳際聯席會第二次會議精神,近日,四川省安全監管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等九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實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
根據四川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廳際聯席會第二次會議精神,近日,四川省安全監管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等九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實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六項配套政策措施:
一是實施《全省金屬非金屬礦山總量控制管理辦法》,明確2015年底全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控制總量為3877座,并規定了各市(州)2015年底金屬非金屬礦山控制總量。
二是實施《煤系金屬非金屬礦山采礦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已批準的煤系礦山,若采礦許可證上開采礦種含煤的,一律參照煤礦安全技術要求進行監管;若采礦許可證上開采礦種無煤的,原則上不得開采煤炭資源。
三是實施《全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最低開采規模管理辦法》,明確了煤礦、鐵礦等47種主要礦產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如規定輕稀土礦最低開采規模不低于15萬噸/年,將更加有利于環境保護。
四是實施《末達到最低生產規模要求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采礦許可證延續手續辦理辦法》,明確規定礦山規模達不到最低開采規模的1/3,或服務年限達不到最低5年服務年限的1/3的,則不再辦理采礦許可證延續登記,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五是實施《關閉礦山已繳納剩余資源采礦權價款退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列入四川省煤礦及金屬非金屬礦山關閉名單且已經實施關閉的礦山,退還其生產期間繳納的剩余資源采礦權價款,并由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省安全監管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了《四川省政策性關閉礦山剩余采礦權價款退款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進行了細化。
六是《關閉礦山已繳納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退還及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關閉礦山已按規定完成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由縣級財政退還已繳納的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目前,四川省已全面完成了2013年的煤礦、非煤礦山關閉任務,并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六項配套政策措施的出臺實施,將有序推進全省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有利于構建穩定和諧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