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鐵礦石交割杜絕“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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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3月3日訊,在上周五舉行的“全產業鏈變革下的市場投資機會與挑戰”--2014年黑色產業鏈衍生品研投論壇上,我國鐵礦石期貨合約的設計者、大連商品交易所工業品部高級經理王…
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3月3日訊,在上周五舉行的“全產業鏈變革下的市場投資機會與挑戰”--2014年黑色產業鏈衍生品研投論壇上,我國鐵礦石期貨合約的設計者、大連商品交易所工業品部高級經理王淑梅博士詳細講解了鐵礦石期貨交割中的混礦問題。她指出,將礦石簡單混合以達到交割標準的做法不僅受資金成本、風險成本等的制約,且港口現有條件也難以支持。
王淑梅介紹,鐵礦石期貨的交割基準品是鐵品位為62%的粉礦,而鐵品位在60%以上的粉礦和精礦均可以替代交割。不同品質的礦石價格差異很大。
她稱,影響鐵礦石品質的一個關鍵點在于,期貨鐵礦石并不具有產地的概念,因為一方面很難通過指標檢驗進行產地界定;另一方面,期貨市場交割的永遠是最便利的交割品。那么在這里產生一個問題:交割時遇到混礦怎么辦?
對此,王淑梅博士表示,如果混得好的話,是可以交割的。目前市場上在售的鐵礦石本來就是混合產品,比如PB粉、紐曼粉等,以及購買各地粗粉二次加工為精礦粉,這些都不影響使用。市場擔心的是將隨便兩種低品質礦簡單混合、以次充好的行為。
她例舉了一些符合交割標準的礦石類型,如紐曼粉、PB分、巴西粉礦、印度粉、印度63.5%標粉、SSFG,巴粗、IOCJ,卡粉;而揚迪粉、羅布河粉、火箭粉、火箭超特粉、伊朗粉、PMI粉、馬來西亞粉礦、印尼粉(原礦)是不適宜交割的。
王淑梅博士進一步指出,即便有人使用不適宜交割的礦石,企圖混合后用于交割,那么按照最便利的混合比例混合后,即便不考慮其他交割成本,并假定其他微量元素指標也符合要求,這一成本仍高于期貨盤面價格。
她還提到,簡單混合礦石使其符合交割標準的做法,除去要考慮風險成本、資金成本、條件成本外,港口現有的條件也不支持,在機械、堆垛等硬件操作上存在難度。
最后,王淑梅表示,出于對礦石品質的保證,交易所與幾大港口也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不支持擾亂市場的礦石入市,港口有責任幫助交易所監督商品品質;另外大商所將會持續關注I1405合約混礦交割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