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新舉措 多部委再出“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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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發放第三套房貸款;貸款購房首付款調整到30%;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家庭,首付款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1倍;消費性貸款禁止用于購買住房 □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并逐步擴…
□暫停發放第三套房貸款;貸款購房首付款調整到30%;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家庭,首付款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1倍;消費性貸款禁止用于購買住房
□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并逐步擴大到全國;10月1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減免個稅
□對土地閑置、捂盤惜售等房企,暫停發行股票、公司債和新購置土地,銀行停發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國家有關部委近日分別出臺措施,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據了解,這些措施主要有:
一是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實施細則。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根據最近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二是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購買住房。對不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商業銀行,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
三是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并逐步擴大到全國。
29日,財政部、國稅總局、住建部聯合發布通知:自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四是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各地要加大對2010年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供應計劃實際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供地計劃。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認真落實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繼續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對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稅收調控再加碼 房產稅改革試點將加快
一直被各界關注的房產稅再度傳來消息。記者昨天從有關部委了解到,國家將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并逐步擴大到全國。
據悉,“新國十條”發布以來,有關部門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稅收調控政策,包括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稽查。
在上述政策基礎上,有關部委明確表示,將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并逐步擴大到全國。自從今年4月份傳出房產稅改革將取代物業稅成為樓市調控利器的消息之后,關于房產稅試點的消息就一直沒有斷過,有關部委的這次明確表態傳達出十分清楚的信號,那就是——改革后的房產稅或許離我們不遠了。
事實上,在9月17日-18日召開的中國土地稅費金改革國際研討會上,來自國土部和稅務系統的與會者就一致認為,部分城市推進房產稅改革的條件已經成熟。與此同時,房產稅改革在國慶前后出臺的消息開始傳出。對此,北京市地稅局回應稱,“房產稅確實要試點,但最快得年底公布,明年開始試行。”
具體試點城市的選擇上,目前業內認為,深圳、杭州是房地產稅可能最先試點的城市,原因是兩個地方房地產評稅技術標準基本成熟。
此前,有關部門也已經多次傳遞了相同的信號。8月24日,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表示,我國將推進房產稅改革,“這個稅種我們一直在進行研究,它的開征也可以為地方政府帶來一個穩定的主體稅種。”在改革方向上,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尹伯欽在今年7月下旬表示,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可考慮差別稅率,由按原值征收改為按評估值征收。
按照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沒有房產原值作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但在當前一些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情況下,按照原值征收房產稅難以體現房價波動,且難以起到調控作用。而房產稅由原值征收改為按評估值征稅后,則可以解決這一個問題。
不再區分地區 第三套房全面停貸
為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防止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央行、銀監會日前決定,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這意味著,第三套房停貸將不再區別地域、也不再給予商業銀行自主選擇權,將全面停貸。這較今年4月17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國十號文”)的規定更加嚴厲。首套房及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利率等政策,則并無太大變化。但強調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調整為“30%及以上”。
此前,“國十號文”并未對第三套房貸有強制性停貸的要求。此前的文件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同時,“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據記者了解,在通知下發后,雖然有個別地區暫停發放第三套房貸,但由于相關部門一直未對“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進行準確的界定,而且由于并不是強制要求商業銀行停發三套房貸,因此,在政策實施效果上有一定程度的折扣。而此次決定全面暫停第三套房貸,主要是為了防止炒房和投機,從而推高房價。
此次金融監管部門出臺的措施,旨在繼續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調節和引導住房需求。因而對于首套房、二套房,仍然延續了“國十號文”的規定,并未進行大的調整。其中,盡管要求將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較此前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要求更為明確,但總體看,首付比例的“基線”未進行調整。而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則沒有變化。同時,央行和銀監會也再次重申,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
按照央行和銀監會的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有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各商業銀行要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各商業銀行還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購買住房。這需要商業銀行認真落實“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加強貸款的用途審查。
央行和銀監會表示,對不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商業銀行,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同時,商業銀行要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財政部連出政策促保障房建設
在公租房建設運營可享免稅政策發布后僅一天,財政部29日公布了《利用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相關業務會計核算辦法》,明確利用住房公積金進行保障房建設的相關會計問題。專家指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連續兩天的政策都是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拓寬資金來源,由此可見政府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視。
據了解,《辦法》適用于《關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的28個建設項目貸款試點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積金。
《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中涉及建設項目貸款業務的相關會計科目下,分別按照建設項目貸款業務和在受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增設相關明細科目。其中,對于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相關明細科目會計處理沿用《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相關規定,對于建設項目貸款業務相關明細科目會計處理按照本《辦法》規定。
專家認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對于房地產調控意義重大,而要使保障性住房增加,則首先必須解決資金來源問題。“明確利用公積金進行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會計處理,雖然只是一個技術性操作的明確,但這意味著公積金資金可以盡快進入到保障性住房領域。”一位不愿具名專家指出。
財政部28日公布的公租房建設運營免稅政策,也有異曲同工之意。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指出,要在保障性住房方面要取得進展,僅僅依靠財政投入是不夠的,必須通過政策來引導更多資金進入。“給予稅收優惠可以讓各類資金覺得這一領域可以盈利,從而加入到公租房建設隊伍當中。”陳晟認為。
除了出臺政策引導資金進入外,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應也將得到更好的保障。住建部和國土部日前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指出,要在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選擇地塊,探索以劃撥和出讓方式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地建房、逐步與廉租住房并軌、簡化并實施租賃住房分類保障的途徑。在房價高的地區,應增加中小套型限價住房建設供地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