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要求迅速行動調控物價 再提價格調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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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發改委23日介紹,發改委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配合有關機構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穩定煤炭價格、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立即著手開展規范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超…
據國家發改委23日介紹,發改委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配合有關機構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穩定煤炭價格、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立即著手開展規范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超市進場費等相關收費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密切跟蹤重要商品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加大對價格上漲較多商品的價格巡查、檢查力度。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努力保障重要商品生產和市場供應,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落實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價格優惠政策,穩定煤炭價格;確保12月1日起落實完善農副產品綠色通道政策;立即著手開展規范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超市進場費等相關收費的工作;有關省份價格主管部門要完善糖料蔗與白砂糖銷售價格聯動機制,保障蔗農利益,穩定榨糖企業生產。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大清費降價工作力度,堅決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切實落實各項清費減負措施和政策;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
《通知》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妥善安排好困難群眾生活,抓緊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掛鉤聯動的機制,增加對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生食堂補貼,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價格調控監管機制;立即組織開展市場價格檢查,重點查處經營者在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等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行為,以及其他變相漲價、串通漲價、牟取暴利的行為;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依法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生產、調控市場、穩定價格的積極作用。
相關新聞:價格調控有“原則” 發改委連發兩文做解讀
在國務院發布《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后,發改委本周連發兩文,對通知進行分析和解讀。昨日發改委對通知中提出的“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重點治理,保障民生、穩定預期”的原則進行了解讀,發改委表示,價格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而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價格調控和監管工作的重要依據,要切實把握好,并在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文章指出,“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就是要把實施短期應急措施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一方面,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增產、保供、穩價,抑制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勢頭,繼續把價格漲幅保持在溫和可控區間。另一方面,要健全長效機制,特別是要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優化消費、投資、進出口結構,保持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
“綜合施策、重點治理”就是要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抓好糧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化肥、煤炭、柴油等商品的市場供應,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在經濟手段上,要發揮好儲備吞吐、進出口調節、價格補貼等手段的作用;在法律手段上,要抓緊修訂出臺《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規,加強市場價格監管,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在行政手段上,必要時依法啟動價格臨時干預措施。
而“保障民生、穩定預期”就是要繼續把加強通脹預期管理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任務,把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完善價格信息發布制度,穩定社會預期。加強正面宣傳和價格政策的解讀,及時澄清不實報道,嚴厲查處惡性炒作事件,引導社會各方面正確認識當前價格形勢,增強對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