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緊縮有色等央企海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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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中央企業年度境外投資計劃的主業重點投資項目,國資委實行備案。未列入中央企業年度境外投資計劃,需要追加的主業重點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在履行企業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后報送國資委備案…
[列入中央企業年度境外投資計劃的主業重點投資項目,國資委實行備案。未列入中央企業年度境外投資計劃,需要追加的主業重點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在履行企業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后報送國資委備案]
央企投資不應進入不熟悉的非主業領域,國務院國資委的這條規則在國內使用,在海外投資上也將同樣適用。
為規范中央企業海外投資、防范投資風險,國資委日前下發《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要求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在境外從事非主業投資,有特殊原因確需投資的,應當經國務院國資委核準。
在《辦法》中,國資委要求對央企的海外投資實行嚴格的報備制度。《辦法》要求,中央企業應當根據境外投資規劃編制年度境外投資計劃,并按照有關要求按時報送國資委。列入中央企業年度境外投資計劃的主業重點投資項目,國資委實行備案。未列入中央企業年度境外投資計劃,需要追加的主業重點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在履行企業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后報送國資委備案。
該《辦法》是繼連續制定《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后,國資委最新出臺的規范央企海外運作文件。
目前,中央企業在海外實施了廣泛的投資,而且資產和營收迅速擴大。根據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得到的統計數據,截至2011年前11月,中央企業在含港澳臺地區的境外營業收入3.4萬億元,實現利潤1280億元,同比分別增長了30.7%和28%。
近年來經歷了中航油新加坡折戟、中鋁澳大利亞昆士蘭項目虧損、中國鐵建沙特項目虧損、中國中鐵波蘭項目等一系列虧損之后,國務院國資委已經加快規范央企海外投資,而此次《辦法》所涉及的投資領域更為管好央企海外經營的重中之重。
控制中央企業的投資方向一直是國務院國資委調控企業經營的主要手段。在央企的國內投資中,國務院國資委所采取的是對央企主業投資的備案制和對非主業投資的審核制。其中的非主業投資,雖然在中央企業投資份額中所占比重極小,但存在問題最多,因為非主業往往是企業不熟悉的領域,投資風險大,在企業董事會制度未完善前,國資委并不愿對非主業投資放手。
而企業的非主業投資涉及進入到境外之后,國資委和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更為嚴重,非主業投資所可能涉及的風險更大,這也是此次國資委禁足企業海外投資非主業的原因。
據記者了解,國務院國資委就曾經有一個內部要求,如果企業在境外投資活動中涉及非主業項目,必須在國內尋找合作伙伴,共同開展項目相關工作。
不過,新規對于央企海外投資的管控,還有賴于國資委對企業海外投資基礎管理工作的完善。有很長一段時間,央企在海外到底有多少機構、有多少資產、由哪些主業實行了投資一直缺乏完善統計。最近幾年國務院國資委實施大規模海外資產摸底和報備制度后,央企的海外投資圖景才逐步清晰。但仍有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清理,比如央企在海外投資時所設立的大量個人代持境外國有產權和設立離岸公司等特殊目的公司,成為央企境外資產巨大的“出血點”。在改革開放初期,為便于境外投資的順利開展,當時中國允許一些國有企業以民間投資的形式對外投資,由高管人員代持國有股份,這些個人持股公司同央企母公司之間的關系一直沒有完全理順,對央企在海外的規范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阻礙。
國務院國資委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今年個人代持境外國有產權和設立離岸公司等特殊目的公司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具備條件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同時還考慮針對中國央企海外工程承包業務制訂專門管理辦法,封堵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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