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排放考核不合格將被“區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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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國各地重金屬污染防治考核結果已然出爐。本報獲悉,近日環保部在南京召開了全國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以下簡稱污防會議)。在此次會議上,環保部高度強調了重金屬污染治理問題,并部分公…
2011年全國各地重金屬污染防治考核結果已然出爐。
本報獲悉,近日環保部在南京召開了全國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以下簡稱污防會議)。“在此次會議上,環保部高度強調了重金屬污染治理問題,并部分公開了2011年各地落實《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重金屬規劃》)的考核結果。”一位與會的地方環保廳官員對本報透露。
根據該官員介紹,2011年全國廢水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基本與2007年持平,5類重點重金屬污染物中,僅有鉛排放量下降了1.7%,其他4種重金屬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汞排放量增幅最大,上升了26.1%。
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進一步透露,由于2011年是《重金屬規劃》考核的第一年,考核結果雖不向社會公開,但將向各省政府通報并報告國務院,從2012年起的考核結果將向社會公布。
同時,環保部未來將強力增加對地方重金屬治理的考核和處罰力度,對2012年以后考核不合格且問題突出的地區將嚴格實施涉重項目區域限批。
2011年重金屬污染治理結果不理想
2011年全國廢水中汞排放量增幅最大,上升了26.1%
在“十二五”污染防治的整體布局中,重金屬污染防治已經成為重中之重。
在此次污防會議上,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強調,“十二五”期間,將堅持出重拳、用重典,突出重金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三類污染物,運用目標責任制考核、環保模范城市創建、環保核查與行政審批三個手段,努力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環境質量。
早在2011年2月底,國務院就批復了第一個“十二五”專項規劃《重金屬規劃》,該規劃確定重點防控污染物、區域、行業和企業,并提出了2015年的防控目標,即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減少15%,非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其中,總量控制5種重金屬:分別為汞、鉻、鎘、鉛和類金屬砷;重點區域,具體包括內蒙古、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14個重點省份和138個重點防護區。
一年之后,環保部對各地2011年落實《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情況進行了年度考核,實施考核內容側重規劃任務落實和工作推動情況,包括排放量指標、環境質量指標、重點項目指標、管理指標、風險防范指標等5個方面10項指標。
從考核結果來看,完成狀況并不理想。“在此次污防工作會議上,環保部并未全面公開重點重金屬減排完成的整體狀況,只是有選擇性地公開了廢水中的重金屬減排數據。”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對本報指出。
據其介紹,2011年全國廢水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基本與2007年持平,5類重點重金屬污染物中,僅有鉛排放量下降了1.7%,其他4種重金屬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汞排放量增幅最大,上升了26.1%。
對鉛排放量下降的原因,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所長王毅指出,主要是因為血鉛事件不斷,從上到下都高度重視,而環保部去年對鉛蓄電池行業整治力度較大,鉛蓄電池行業80%的企業被勒令關停。
而對汞排放量上升的原因,王毅分析,這與我們的能源消費結構過多依靠煤炭有關,我國大氣汞排放量從大到小排序依次為燃煤、有色金屬冶煉、水泥生產和鋼鐵生產等,其中燃煤是最大的排放源。
根據上述地方環保廳官員透露,從區域的重金屬減排結果來看,138個重點區域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總體有所下降,但僅有四分之一完成了年度削減目標;非重點區域重金屬排放量有所上升。
“其中,內蒙古、江蘇、甘肅、江西等省在14個重點省份中考核結果較好,天津、重慶、山西、北京等省市在非重點省份名次靠前。”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對本報指出,這些地方政府做得好,既有其重金屬排放基數整體偏小的客觀原因,也有其領導重視措施得力的主管原因。
盡管2011年的考核結果不甚理想,但不必對未來的減排形勢過于悲觀。“2011年,這是我國第一次對重金屬實施總量控制,不少地方經驗不足,認識不夠,措施沒有到位,相信有了第一年的經驗和教訓之后,接下來各個地方的表現會有所改善。”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分析,在2012年以后的年度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的硬性約束之下,地方政府的動力會很足。
年度考核不合格地方涉重項目將被“區域限批”
環保部計劃將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地方申請重金屬污防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正因為2011年是規劃考核的第一年,而重金屬又是比較敏感的事情,所以環保部決定,各地的考核結果不向社會公開,但將向各省政府通報并報告國務院。”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對本報解釋。
該官員進一步指出,從2012年起,各地重金屬減排的年度考核結果將向社會公布,對考核不合格且問題突出的地區將嚴格實施涉重項目區域限批。
“今年上半年環保部將印發規劃實施考核辦法和相關細則,繼續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2013年和2016年還將分別開展中期評估和全面考核。”一位接近環保部的專家對本報記者透露。
根據《重金屬規劃》,考核辦法將明確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責任,并要求各地要把重金屬污染防治成效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并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同時,環保部將嚴格控制新增的重金屬排放總量。“所有新建涉重建設項目必須有明確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也就是說新增一定產能的重金屬排放量的同時,必須通過淘汰產能等手段減少等量的重金屬排放量。”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介紹。
前述接近環保部的專家指出,各地要根據規劃目標對本地區的所有新建涉重項目進行統籌考慮,建立總量目標,同時鼓勵各省在其非重點區域內開展重金屬排放量置換與試點工作,實現非重點區域內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長。
在重金屬治理手段上,王毅建議,應從過去單純的末端治理向源頭預防、過程阻斷、清潔生產、末端治理的全過程綜合防控理念轉變,從源頭上減少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重金屬排放量。
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分析,清潔生產審核與評估驗收是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和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控制的重要途徑,不過列入《重金屬規劃》的4000多家重金屬排放企業,只有20%按照要求開展了清潔生產審核。
“這也意味著通過清潔生產進行重金屬減排,未來的空間很大。”王毅指出,環保部應盡快發布全國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公開和年度通報。
同時,前述接近環保部的專家透露,環保部要求各地在2012年年底前,要建立健全重點企業檔案和信息數據庫,并公布本轄區所有重金屬重點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環保部將在年底進行督辦,并作為規劃考核的內容。
“環保部計劃將《重金屬規劃》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地方申請重金屬污防專項資金支持的重要依據。”該專家表示。
“國家將優先支持重金屬污染物削減量較大的重點區域。”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指出,而對規劃實施考核不合格、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重視度不高、整治效果不顯著的地區,中央財政將不予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