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釩鈦重組置出15家公司股權已過戶
來源:鋼聯資訊|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2日晚間,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實施進展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與鞍鋼簽訂了《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與鞍山鋼鐵集團公司資產交割協議》,…
2日晚間,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實施進展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與鞍鋼簽訂了《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與鞍山鋼鐵集團公司資產交割協議》,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資產交割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
對于擬置入資產涉及的鞍鋼集團鞍千礦業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鞍鋼集團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權和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100%股權,截至公告刊登之日,上述三家公司100%股權過戶登記至本公司名下的相關手續均已辦理完畢。
對于擬置出資產涉及的15家公司股權,股權過戶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均已辦理完畢。對于攀鋼釩鈦其他本部擬置出資產,截至公告刊登之日,除部分房屋、車輛的交割工作尚未完成外,其他攀鋼釩鈦本部資產的交接工作均已完成,并開始由鞍鋼進行日常管理。針對上述尚未交割完畢的房屋及車輛,攀鋼釩鈦已于2012年4月23日與鞍鋼簽訂了《房產、車輛的資產交割協議》,進一步明確:(1)本次擬置出攀鋼釩鈦本部相關房產、車輛自2011年12月31日起產生的任何權利義務,全部由鞍鋼享有和承擔,與攀鋼釩鈦無關;(2)在過渡期間,如果因相關房產、車輛登記在攀鋼釩鈦名下而給攀鋼釩鈦帶來任何損失,則鞍鋼對攀鋼釩鈦給予足額補償。
2011年12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關于核準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批復》(證監許可[2011]2076號),核準了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與鞍山鋼鐵集團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