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期貨或于7月底上市 業內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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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年4月15日焦炭期貨上市之后,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的另一大能源期貨品種——焦煤期貨的上市,近日被提上日程。據悉,大商所已在6月份,于廣州、深圳、北京和大連舉…
繼去年4月15日焦炭期貨上市之后,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的另一大能源期貨品種——焦煤期貨的上市,近日被提上日程。
據悉,大商所已在6月份,于廣州、深圳、北京和大連舉辦了“焦煤期貨分析師培訓班”,以“促進會員單位分析師和業務人員更好地了解焦煤期貨相關規則,掌握焦煤現貨產業和市場相關情況,提高產業服務能力”。
近日,有消息稱,大商所將于7月10日與“我的鋼鐵網”聯手,在南京舉辦“2012煉焦煤期貨研討會”。在此次會議中,大商所將對外公布煉焦煤期貨合約及制度設計,消息人士還透露,焦煤期貨有望于7月底正式上市交易。
據大商所統計數據,自2011年4月15日上市至2012年7月3日,焦炭期貨的累計成交量為386萬手(100噸/手),成交總金額為8418.09億元,而交割量及交易金額僅為890手、17.353億元。
據此,上述成交量、交割量普遍低于業內預期。有業內人士分析原因稱,焦炭主產地在華北、西北,而這些地區的現貨企業對期貨、套期保值等形式認知度、參與度不高。正如交易信息顯示,參與焦炭期貨交易的客戶以江浙地區為主。
同時,焦炭品種在國內流通環節的流通量較少,缺乏貿易商群體;再加上不少大型鋼廠有自備的焦化廠,在焦炭定價環節,鋼廠議價能力普遍強于焦化企業,因此鋼廠的參與熱情也不算高。
該業內人士還表示,焦炭期貨不夠活躍,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于,100噸/手的大合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交投資金參與積極性。
為此,他預計,大商所此次推出的焦煤期貨,將吸取焦炭期貨的合約及制度設計經驗,實行“小合約”,降低交易成本,“吸引一部分投機客戶參與,如此,做套保客戶的對手盤相應增加,保證了該品種的活躍度”,同時也不至于因過分投機而出現價格失真,“保證焦煤期貨的價格標桿作用”。
另值一提的是,“我的鋼鐵網”煤炭分析師徐衛衛,對焦煤期貨的上市及前景較為樂觀。其在分析文章中指出,焦煤期貨的推出不僅使國內傳統的煤炭操作模式被打破,更重要的是為煤-焦-鋼產業鏈存在的市場風險增加了可控性。
據其介紹,按目前焦煤定價模式,鋼廠與大煤礦一般以月度定價方式為主,提前打預付款并于次月結算。而一般鋼材市場漲跌表現傳導至焦煤市場需要1-1.5個月左右,“在焦煤市場價格下行的時候,這就意味著大型焦鋼企業在煉焦煤采購上面臨的成本壓力較大,市場風險提高”。
同時,我國我國焦煤進口量自2009年開始逐年增加,去年進口總量更是高達4500萬噸。而進口焦煤一般需提前訂貨,在確定好FOB價格之后發貨,租船經過海運報關等一系列手續到國內港口現貨至少需要經過1.5-2個月以上,“甚至部分優質焦煤品種期貨時間跨度長達一個季度或半年以上,在這段長時間內,焦煤市場價格很難做到一成不變,因此對于進口煤炭企業而言,很難合理規避市場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
他舉例稱,從2011年下半年至今,因國內鋼材市場遭遇寒冬,焦煤需求跌入谷底,大量前期訂貨的進口焦煤涌入港口難以消化,造成的煤炭嚴重的壓港現象。
據“我的鋼鐵網”監測數據顯示,截至6月29日,京唐、日照、天津、連云四大港口進口焦煤庫存總計達706.6萬噸的高位,而進口主焦煤上半年累計跌幅卻在300元/噸以上,為此,“大部分港上擁有現貨的企業今年虧損嚴重”。
而“焦煤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將有助于焦煤進口企業在從事國際貿易中很好的規避未來市場的不確定性風險”,徐衛衛如是評價說。
此外,我國焦煤資源分布不均,各區域指標特點差別明顯,因此各地區焦煤價格高低不同,即使是“相近品質的主焦煤,在資源供應量不等的地區之間,價格差異也比較大”。
據悉,我國現行國內焦煤價格類型主要有,煤礦的出廠含稅、車板含稅價,鋼廠的采購價,港口的自提價等,徐衛衛對此表示,焦煤期貨的上市,將有助于市場形成統一的價格標桿。
“當前國際焦煤價格主要以日韓澳季度定價為參考基準”,“而焦煤期貨上市將有助于中國拿到屬于自己的定價權”,徐衛衛進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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