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準入又臨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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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業產能門檻再次提高。 3月4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發布重新調整后的《煤炭產業政策》(修訂稿),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除西部外的其他地區則提高到60萬噸/年。 煤政使…
3月4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發布重新調整后的《煤炭產業政策》(修訂稿),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除西部外的其他地區則提高到60萬噸/年。
煤政使得煤礦企業、尤其是中小型煤企神經繃緊,它們又一次面臨被整合或關閉的命運。
煤政重調
重新調整后的修訂稿表明,在云貴地區將加快建設大中型煤礦。
張畢聰擔心自己經營的宣威市馬鞍山煤礦這次難以過關,雖然云南省和曲靖市未下發,但此次加大力度整合與關閉小煤礦的信息他早有所聞。
“我的煤礦已按產業政策進行了改擴建,達到了此前云南出臺的煤碳產業政策規劃要求,即從6萬噸一次性投入千萬元進行技改,規模達到9萬噸。”
但修訂稿在原來基礎上進行了重新調整,將規模產能提高到15萬噸。
事實上,云南像馬鞍山煤礦一樣面臨難題的不在少數,省煤炭學會研究員楊威力的統計數據顯示,如果按新政落實,到2015年,云南將有至少300余對礦井被整合與關閉。
修訂稿第十五條規定,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省(區)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于120萬噸/年。而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于15萬噸/年。
在新建礦井方面,“十二五 ”期間禁止新建30萬噸/年以下高瓦斯礦井、45萬噸/年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而在2007年出臺的《煤炭產業政策》中,“十一五”期間停止核準的新建煤礦項目標準為30萬噸/年以下。將兩次煤炭產業政策進行對比,今年的政策較2007年出臺的《煤炭產業政策》提出的規模標準有較大幅度提高。
修訂稿強調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劃定各地煤礦企業的規模門檻,鼓勵通過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對于云南,省能源局楊丹的介紹一針見血:目前有的煤礦可采率較低,如果繼續開發的話,不但對環境造成破壞,而且產能低下。
根據各個地區煤炭資源結構的不同設定和不同的規模標準,除了杜絕上述情況,更重要的是為下一步的煤炭資源整合埋下伏筆。
結合修訂稿,云南省發改委、工信委、能源局等相關省級部門正在擬定規劃方案,按楊丹的理解,若不出意外,方案會形成文件在近期下發。
整合浪潮
又一輪整合浪潮再襲云南。
根據省工信委和省能源局相關材料,云南在煤炭產業整合上早已進行規劃落實,從2007年省政府出臺《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簡稱《方案》)以來,規劃組建年生產能力1000萬噸以上的企業3戶左右,年生產能力100萬噸以上的企業20戶左右的目標,到2012年已基本實現了近80%。
當年的規劃方案還涉及全省煤炭企業控制在300戶以內,礦井數量控制在1200個以內,單井平均規模達到10萬噸/年以上。
對于這個目標的落實情況,楊丹未作過多的解答,他只稱結合修訂稿,云南持續加大力度推進此項工作。
實現煤炭資源向優勢企業聚集,大中型煤炭骨干企業占有及控制的資源達到全省的80%以上,產量占全省的70%以上,這是總體目標。
“云南肯定是要按照國家煤炭產業政策進行兼并重組的,但由于存在煤礦數量多、規模小等問題,實施起來困難重重。”
省煤炭學會秘書長陳炳昌的關注不僅于此,他認為云南地質條件復雜,不具備大型機械化開采條件,因此煤礦規模一般都較小,分布比較分散,雖然建設大型煤炭基地的資源條件比較成熟,但建設起來仍有很大難度。
根據“總量調控、上大壓小、優化結構”的原則,結合云南煤炭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目標以及煤炭資源勘查、資源賦存、開發建設條件等,按照“三個一批”(新建一批、改擴建一批、準備一批)和關閉小煤礦的戰略布局,目的是加快煤炭產業的整合速度,推進煤炭產業健康發展,使產業做大做強。
有專家認為,這個規劃總體上符合省情,在具體規劃施行上卻存在一些不切實際,不符合當地的政策,如邊疆、民族地區和用煤大戶少的地區,政策雖有所放大,但在采取措施上卻“一刀切”。
整合一定遵循因地制宜,陳炳昌為此舉例證明:昭通市在煤炭資源整合中跳出政策上“先關閉,后整合”的圈子,在實際操作中實行“先整合,后關閉”,結果達到政府、礦企、群眾三方滿意。
但這是上一輪整合的一個點,面對即將涌現的又一輪關閉與“大吃小”整合浪潮,面上突破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