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就不銹鋼產品反傾銷措施爭端的解決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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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8日,美國和墨西哥根據《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3.6條通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主席,稱其已就美國對墨西哥不銹鋼產品的最終反傾銷措施案(DS344)的最終解決達成共識。該通…
2013年4月8日,美國和墨西哥根據《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3.6條通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主席,稱其已就美國對墨西哥不銹鋼產品的最終反傾銷措施案(DS344)的最終解決達成共識。該通知于4月10日公布。
2006年5月26日,墨西哥就美國對其不銹鋼產品的最終反傾銷措施訴至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巴西、智利、中國、歐盟、日本、韓國和泰國作為第三方參與該案訴訟程序。2007年12月20日,該案專家組報告發布;2008年4月30日,該案上訴機構報告發布。2008年10月31日,涉及執行合理期限問題的DSU第21.3(c)條仲裁報告發布,合理期限為截至2009年4月30日。此后,墨西哥又提起了DSU第21.5條磋商申請,以及成立DSU第21.5條執行專家組的申請。2012年5月31日,墨西哥申請中止執行專家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