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管理辦法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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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煤炭專家黃騰告訴記者,國家能源局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仍未出爐,“甚至可能還有第三、第四次的修改”。 《辦法》在5月中旬面向社…
6月24日,煤炭專家黃騰告訴記者,國家能源局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仍未出爐,“甚至可能還有第三、第四次的修改”。
《辦法》在5月中旬面向社會征詢意見,主要是限制高硫低卡的煤炭進口,其對象直指褐煤。關于《辦法》的具體報告原定5月下旬出爐,但如今一個月過去,仍無下文。
一位煤炭行業知情人士承認,《辦法》一出爐,即遭遇五大電力集團為首的電企反對。目前《辦法》正在修改,遠距離運輸和進口動力用商品煤門檻可能從原定的每公斤發熱量4545大卡,降至4000大卡以下,最高含硫量也將從之前的1%提高至2%。
《辦法》顯示,國家能源局對煤炭進口企業以及進口煤炭都提出了要求。其中,從國外進口的煤炭熱值不得低于4544大卡/千克,此外還要求國內低于3587大卡/千克的動力煤和2870大卡/千克的褐煤禁止生產。
《辦法》第6、7、8條明確限制了高硫、高灰、低卡動力用煤的進口和長距離運輸,并對相關企業經營水平做出詳細要求。
廣西萬通物流公司國貿部經理林惠江對記者表示,限制4544大卡/千克的煤炭進口,主要針對的是來源于印尼和越南的褐煤,而含硫量超過1%的高硫煤主要來源于美國東海岸,《辦法》對這三個國家的影響最大。
對于標準變動,華能電力一位人士承認,經過測算,修改后的標準對華能的煤炭進口影響已經不大。但他同時表示,這并不意味著電企就會加以妥協,“我們仍將反對該辦法出臺。”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全年進口煤炭2.89億噸,較去年同比增長29.8%,其中褐煤5421萬噸,而過去的三年我國褐煤(高硫低卡煤的代表)年進口量增長9倍以上。
另一方面,《辦法》關于進口商的資質規定亦是爭議焦點。《辦法》要求,煤炭進口企業注冊資本金應在5000萬元以上,近三年煤炭貿易量在100萬噸以上,有與進口規模相適應的設施和儲煤場所。
2012年國內最大的進口商神華集團進口量也僅略超1000萬噸,如若按照年均貿易量100萬噸以上的標準,那么大量中小煤炭貿易商將被驅逐出進口市場。
黃騰認為,在目前的煤炭行情下,《辦法》出爐的意義已然不大。“當前國內外煤價行情已經倒掛,國內煤價要低于國際煤價”,甚至美國煤炭進入中國的成本優勢也不再,限制煤炭進口并不能拯救國內低迷的煤炭市場。
海關總署統計數據顯示,今年5月份,我國煤炭進口量為2757萬噸,較4月煤炭進口量減少112萬噸,環比下降3.9%;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5.6%,但增幅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