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高達為3.85萬億 違規集資30.5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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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消息,27日,審計署發布《關于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從審計18個省本級及省會城市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看,至2012年底,地方政府性債…
據消息,27日,審計署發布《關于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從審計18個省本級及省會城市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看,至2012年底,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3.85萬億元,兩年來增長13%。
報告指出,至2012年底,這些地方化解存量債務1.33萬億元,占2010年底余額的39%;清理后的223家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負債率平均下降4.16個百分點。其中2011年以后舉借的占46%。
其中,一些地方通過信托、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融資現象突出。這些地方兩年間新舉借的債務中,采用上述方式融資2180.87億元(占16%),其中違規集資30.59億元,融資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如BT融資年利率最高達20%,且不易監管,蘊含新的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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