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鋼鐵卷入7億元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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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日報由于多項借款合同糾紛,山東鋼鐵(600022.SH)卷入共計7個多億的訴訟。 7月26日,山東鋼鐵對外發布一份涉及訴訟的公告,這份公告共列出18起訴訟,案件處于一審階段。其中,有…
第一財經日報 由于多項借款合同糾紛,山東鋼鐵(600022.SH)卷入共計7個多億的訴訟。
7月26日,山東鋼鐵對外發布一份涉及訴訟的公告,這份公告共列出18起訴訟,案件處于一審階段。其中,有17個原告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業銀行”)濟南分行,另外一個原告為興業銀行上海市北支行。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發現,上述案件的第一被告分別為福建省旺隆貿易有限公司、上海青帆實業有限公司、上海連躍物資有限公司、山東立為石油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等企業,山東鋼鐵是案件中多個被告中的一個。
根據公告,前述案件均是興業銀行所屬分公司與其他被告發生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這些糾紛分別已由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分頭受理。
但從去年11月21日開始,山東鋼鐵陸續收到來自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追加被告及增加訴訟請求申請書》及開庭傳票,以及來自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的《參加訴訟通知書》和興業銀行上海市北支行《民事起訴狀》。
以興業銀行上海市北支行的訴訟為例,其與第一被告(上海中璞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和原濟南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原濟南鋼鐵”)三方曾于2011年10月31日簽訂了《保兌倉業務三方協議》。約定原告以授信融資形式向第一被告提供融資28500萬元人民幣,用于購買原濟南鋼鐵的鋼材,并開具收款人為原濟南鋼鐵、還款人為第一被告的銀行承兌匯票,匯票直接交付原濟南鋼鐵。
但第一被告在向原告支付8550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后,剩余融資款19950萬元人民幣未按期歸還。
興業銀行方面認為,結合各個案件的事實和法律關系,應該追加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為被告。山東鋼鐵則在公告中稱,該公司非上述案件爭議的法律關系主體,根據原告、第一被告曾向原濟南鋼鐵出具的《承諾與說明書》,免除了其不執行三方協議的責任,不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本報記者統計發現,其他17起訴訟所涉金額雖然不等,但皆屬于上述類似情況,而合計公告提及的18起訴訟,山東鋼鐵此次卷入的訴訟金額約為7.05億元。
山東鋼鐵表示,因案件尚未審結,公司目前暫時無法判斷是否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