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美取向硅鋼再調查 維持“雙反”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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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商務部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取向性硅電鋼(下稱:取向硅鋼)作出反傾銷及反補貼再調查裁決。自今年8月1日起,對美國的AK鋼鐵有限公司(AKSteelCorporation)征收7.8%反傾銷稅;對阿勒格尼…
7月31日,商務部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取向性硅電鋼(下稱:取向硅鋼)作出反傾銷及反補貼再調查裁決。自今年8月1日起,對美國的AK鋼鐵有限公司(AKSteelCorporation)征收7.8%反傾銷稅;對阿勒格尼技術公司(AlleghenyLudlumCorporation)征收19.9%反傾銷稅;對其他美國公司征收13.8%的反傾銷稅;同時,對所有進口原產于美國的取向硅鋼,征收3.4%的反補貼稅。
取向性硅電鋼,指的是取向電工鋼或冷軋取向硅鋼(英文名:GrainOrientedFlat-rolledElectricalSteel),是一種合金鋼平板軋材,按重量計含硅量至少為0.6%,含碳量不超過0.08%,可含有不超過1.0%的鋁,所含其他元素的比例并不使其具有其他合金鋼的特性;厚度不超過0.56毫米。
取向硅鋼為電力工業行業不可缺少的一種軟磁材料,主要應用于各種類型變壓器、整流器、電抗器及大電機等行業。
資料顯示,商務部曾于2009年12月10日公布公告,初步裁定原產于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硅鋼存在傾銷,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取向硅鋼存在補貼。
2010年4月10日,商務部作出終裁,裁定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取向硅鋼存在傾銷和補貼,并于當年4月11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取向硅鋼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為期5年。
2010年9月15日,美國就該案最終措施啟動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程序;2012年11月16日,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通過了DS414專家組報告和上訴機構報告。
2013年5月3日,世界貿易組織仲裁員裁定該案合理執行期為8個月零15天,即自爭端裁決報告通過之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
由此,“為執行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關于美國訴中國對原產于美國取向性硅電鋼征收的反補貼稅和反傾銷稅專家組報告和上訴機構報告的裁決和建議”,今年6月14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取向硅鋼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進行重新審查。
前述公告即為本次重新審查的裁定結果。本次裁定維持了該案原審調查的結論,即“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取向性硅電鋼存在傾銷及補貼,中國國內取向性硅電鋼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據悉,本次重新審查的傾銷調查期和補貼調查期仍然為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數據顯示,在這一時期,我國擁有取向硅鋼生產能力的鋼廠已有兩家——武鋼和寶鋼,其中,寶鋼于2008年5月投產相關產線。
根據我國海關統計數據,2007年、2008年和2009年1季度來自于美國和俄羅斯的取向硅鋼進口數量分別為84600.39噸、135900.00噸和19400.00噸,其中,2008年比2007年大幅增長60.64%。
而同期中國國內取向硅鋼需求量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1季度分別比上年同期增加22.80%、18.09%和12.46%。
商務部指出,來自于美國和俄羅斯的取向硅鋼產品占中國國內市場份額在2008年和2009年1季度,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5.56個百分點和1.17個百分點。
商務部認為,由于來自美國和俄羅斯的取向硅鋼進口量大幅增加,在2007年和2008年,中國國內取向硅鋼產品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數量均受到抑制,銷售收入未能獲得應有的增長,且進一步導致了,中國國內產業取向硅鋼產品的稅前利潤增長受到了一定的抑制。
據悉,2008年中國國內產業取向硅鋼產品稅前利潤增幅下降50.85個百分點,稅前利潤率下降了9.24個百分點;在2009年1季度,中國國內產業取向硅鋼產品稅前利潤更是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了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