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就不銹鋼無縫管反傾銷案提出專家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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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歐盟向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就中國對自歐盟進口的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HP-SSST)征收反傾銷稅的措施案(DS460)提出成立專家組的申請。歐盟認為,中國關于征收反傾銷稅的決…
2013年8月16日,歐盟向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就中國對自歐盟進口的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HP-SSST)征收反傾銷稅的措施案(DS460)提出成立專家組的申請。歐盟認為,中國關于征收反傾銷稅的決定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在事實層面都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則。基于歐盟的申請,中歐雙方于2013年7月17~18日就該案舉行了磋商,但并未達成解決共識。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雙方磋商未果的,起訴一方可訴諸專家組工作程序。基于起訴方的首次專家組申請,被訴方有一次拒絕該申請的機會。但如果起訴方再次提出專家組申請的,爭端解決機構必須基于該申請作出成立專家組的決定,即啟動專家組工作程序。
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主要被用于發電廠超臨界或超超臨界鍋爐的過熱器和再熱器中。2009年,歐盟對中國出口的此類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總額達9000萬歐元,但在2012年11月中國開始征收最終反傾銷稅之時降至2000萬歐元。此后,隨著中國對自歐盟進口的該產品征收9.7%~11.1%不等的反傾銷稅,明顯阻礙了歐盟此類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歐盟貿易發言人約翰·克蘭西(JohnClancy)表示,“歐盟會繼續抵制中國實施的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的、主要是出于報復實施的貿易防御措施。中國對歐盟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的反傾銷調查就是在歐盟的一起針對中國的鋼管案之后發起的。這在技術上是一個明顯的弱點,我們相信世貿組織將支持歐盟的主張”。
2011年6月29日,歐盟對自中國進口的無縫不銹鋼管征收臨時反傾銷稅。2011年9月8日,中國對自歐盟和日本的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HP-SSST)發起反傾銷調查。2012年11月8日,中國作出終裁決定征收最終反傾銷稅。2012年12月20日,日本將中國對自其進口的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HP-SSST)征收反傾銷稅的措施訴至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DS454),2013年5月24日,該案專家組已成立;2013年6月13日,歐盟將中國對自其進口的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HP-SSST)征收反傾銷稅的措施訴至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DS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