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煤企負擔 實施差別化進口關稅
來源:證券時報 |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的《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明確提出上述要求。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昨日通過官方網站公布了…
“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的《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明確提出上述要求。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昨日通過官方網站公布了《意見》全文。
《意見》要求從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提高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水平、營造煤炭企業良好發展環境等五方面入手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
《意見》指出,科學調控煤炭總量,嚴格新建煤礦準入標準,停止核準新建低于30萬噸/年的煤礦、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煤礦必須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嚴厲查處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違規行為。要從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入手,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重點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加快關閉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隱患嚴重的煤礦。
文件要求煤炭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核準的煤礦建設規模和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嚴禁違規建設和超能力生產。建立煤礦產能登記及公告制度,提高超能力生產處罰標準,加大處罰力度,定期公布處罰結果。有效整合資源,鼓勵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以大型企業為主體,在大型煤炭基地內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促進煤炭集約化生產。
在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方面,文件要求到2013年年底前,財政部、發改委要對重點產煤省份煤炭行業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在清理整頓涉煤收費基金的同時,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
文件還提出,要加強對進口煤炭商品的質量檢驗,將褐煤納入法定檢驗目錄。研究完善差別化煤炭進口關稅政策,鼓勵優質煤炭進口,禁止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的生產、使用和進口。進一步做好煤炭進出口總量、結構、趨勢等的監測分析,根據國內外市場變化適時調整煤炭出口相關政策措施。
多位煤炭行業人士表示,此次出臺的《意見》對重點產煤省份煤炭行業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應該做到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讓資源稅名副其實。
文件中提出差別化煤炭進口關稅將會對中國進口煤市場產生很大影響,尤其對褐煤以及高灰分、高硫分煤炭進口產生巨大影響,對國內煤炭市場形成利好。
海關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進口煤炭2.89億噸,其中含褐煤5369萬噸,高硫煤1000萬噸左右,褐煤和高硫煤占總進口煤量的22%以上。進口政策調整勢必對國內煤炭市場需求形成利好。
延伸閱讀
- 上一篇:煤企迎政策利好 發展環境有望改善 下一篇:2020年中國將成最大石油進口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