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國五條”為企業減負出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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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正式下發!兑庖姟贩Q,自2012年以來,受市場需求下降、煤炭工業轉型升級滯后以及稅費負擔與歷史包袱較重等因素影響,煤炭行業出現…
11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正式下發!兑庖姟贩Q,自2012年以來,受市場需求下降、煤炭工業轉型升級滯后以及稅費負擔與歷史包袱較重等因素影響,煤炭行業出現結構性產能過剩、價格下跌、企業虧損等問題,運行困難加大。為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國辦提出堅決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提高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水平,以及營造煤炭企業良好發展環境等五條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首次提出:“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并明確“2013年年底前,財政部、發改委要對重點產煤省份煤炭行業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
首提兩部委年底前須“清費”
涉煤稅費負擔較重一直是困擾煤炭行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煤企對此反映強烈。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涉及我國煤炭產業的國家稅收有16項,行政性收費31項,后者包括資源類5項、環境類11項、經濟建設類3項、行政管理類5項,企業發展類1項和社會保障類6項。煤炭產業稅費負擔水平在35%左右,個別地區甚至更高,其中稅收負擔為21.03%,是全國工業行業平均稅負水平的2—3倍。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指出,經核查,煤炭企業繳納的各種稅費中,除了依法依規征收的稅金、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外,部分地方政府違反涉企收費有關規定的收費項目占了相當一部分比重。
比如多地取而不締的煤炭價格調節基金,高峰時遍及16個。▍^、市)。“無論怎么呼吁,哪怕企業遇到了罕見的困難局面,”貴州盤江投資控股集團一位負責人在今年上半年煤炭經濟運行分析座談會上稱,“現在還在征收!
以貴州為例,從2011年1月1日起,貴州省屬煤企需繳納30元至70元不等的噸煤價調基金。因本地供應緊張,從2011年10月1日起,該價調基金升級為每噸50元至噸煤售價10%的從價計征標準,同時執行“內外有別”:對出省原煤、洗混煤二次征收,每噸加收200元。但進入2012年下半年不久,全國煤市急轉直下,該省價調基金又變更為:從2013年8月24日起,按每噸10元從量計征。
由此可見,地方煤炭價調基金征收存在很大的隨意性。煤市惡變以來,下調并非貴州一家之舉,各產煤大省皆步步緊趨。從2013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內蒙古除無煙煤外,不同品質的煤炭,該基金降至4元/噸至12元/噸不等,并暫停收取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自治區留成部分和煤礦維簡費。更有甚者,如山西、陜西、重慶等地,此前已出臺緩征價調基金等措施,然而,開征該基金的大部分地區并沒有明確是否取消。
事實上,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2011年第30號公告已提出清理煤企不合理稅費,相關地方政府“必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自行取消。2012年12月,國辦發〔2012〕57號文件再次強調“進一步清理不合理收費”,但是各地官方鮮有實際行動。
一位全程參與《意見》起草的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此次對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費力度大、措施也較為得力。一是使用了“堅決取締”的表述;二是把握時機好,以資源稅征收“從量改從價”的契機調動地方的“清費”積極性;三是明確了“先清費后立稅”原則,有利于工作的順利進行;四是明確了時間表;五是明確“財政部、發改委抓緊組織落實有關工作,并向國務院作出匯報”,這將促進解決企業稅費負擔重的問題。